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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检察力量③|"青葵"检察官帮我圆了大学梦

见证检察力量③|"青葵"检察官帮我圆了大学梦
2021年11月26日 08:47 正义网

  原标题:见证检察力量③|"青葵"检察官帮我圆了大学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人民检察始终与党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检察机关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正义网通过一组海报,到群众中去聆听和他们有关的检察故事,一起“见证检察力量”。

海报故事海报故事

  讲述人: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当事人小英(化名)

  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是一名大学生。2020年6月一天,我当时还是高中生,在学校里因一件小事与同学小惠(化名)发生口角,当时情绪激动且不理智的我和小惠打了起来,并用棍子将小惠和拉架的同学打伤。后来经鉴定小惠为轻伤二级,我是轻微伤。我主动来到派出所自首。

  我们家生活很困难,因父亲早逝,全家的生活重担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我一直希望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一所好大学,让妈妈过上好日子,平时认真上课努力学习,专业课成绩还不错。但是这次的冲动让我很后怕,我的前途可能要毁了,理想也要破灭了。我沮丧又恐惧,等待着法律的惩罚。就在这时,“青葵”未检办检察官哥哥姐姐给我带来了希望。

  他们来到我的学校调查走访,到小惠家中了解情况,最后认为,考虑到我当时是初犯、偶犯,并且未满18周岁,是在校学生,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我们家也积极赔偿了小惠和其他同学的损失并取得他们的谅解。为了不让我因为一次冲动犯下的错误而耽误一生,2020年9月25日检察官对我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告诉我只要顺利通过6个月的考察考验期,好好改造,努力学习,就有机会继续考大学。

  在考察期里我努力学习、认真改造,寒假期间,帮助妈妈分担家务,做兼职,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检察官姐姐平时会定期了解我的学习、生活情况,嘱咐我放下心理负担,认真学习,鼓励我完成梦想,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021年3月考察期结束后,根据综合考察评价,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现在我也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感谢检察官的教导和帮助,我以后会努力学习,遵纪守法,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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