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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虚假刷单薅平台“羊毛”3.7万元获刑

外卖骑手虚假刷单薅平台“羊毛”3.7万元获刑
2021年11月26日 17:19 正义网

  原标题:外卖骑手虚假刷单薅平台“羊毛”3.7万元获刑

  正义网宁波11月26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 张莹)外卖骑手自恃深谙平台规则,虚假刷单数千次薅平台“羊毛”,骗取费用3.7万余元。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4000元。

  宋某和妻子在宁波市内经营了一家黄焖鸡米饭店,妻子负责做餐,宋某充当骑手负责送餐。宋某获得的配送费除了买家支付的部分外,还有外卖平台给的补贴。时间长了,宋某就想到以虚构外卖订单的形式骗取平台配送费。

  宋某利用自己和妻子的账号先在外卖平台上下一个自己店铺的外卖订单,随意填写收货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并备注带饮料、带酒等字眼以区别正常外卖订单,同时也能防止其他骑手接单,其店铺接单后也不制作餐食。宋某顺利接到骑手单后,骑着电动车到收货地址跑一趟。订单完成后,宋某就能收到配送费。

  为了赚取更多的配送费,宋某还多次让朋友们帮忙同时下单,订单的收货地址均填写成相近地方,这样宋某跑一趟能完成数个外卖订单。

  此外,宋某还看中了平台的推荐骑手和新骑手的奖励规则。其利用自己的账号进行骑手推荐注册,以给被推荐骑手好处费为由购买了数百个骑手账号。账号注册好后,宋某登录这些骑手账号接单并完成配送,骗取平台的新骑手奖励和推荐奖励。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宋某利用上述方法,共骗取外卖平台配送费、骑手推荐费、新骑手奖励费共计3.7万余元。

  后外卖平台在工作中发现该店铺恶意刷单骗取费用,遂报案。警方将宋某抓获后,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损失取得了平台的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宋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其和被害单位达成谅解,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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