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优秀!他们,是浙江这一领域的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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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在推动浙江社会工作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民政厅公布了首批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名单。都有哪些人上榜,快随小布一起来看~
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是指在全省城乡社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成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领军人才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20人。
那么,哪些人可以选拔成为“领军人物”?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和伦理守则;
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满3年;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5年以上,且在浙江从事社会工作不少于3年;
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督导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
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有效督导其他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某一社会工作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行政机关、无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领军人才选拔。
省民政厅将领军人才列入浙江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同时,入选为领军人才的,应当成立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社会工作室,由省民政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领军人才社会工作室将在这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 培养社会工作骨干人才;
• 实施示范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提供社会工作督导支持;
• 开展社会工作调查研究;
• 引领社会工作行业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领军人才”称号:
• 以弄虚作假、谎报成果和事迹等不正当手段入选的;
• 滥用获评荣誉从事商业活动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 考核不合格的;
• 有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影响称号声誉的;
• 其他应当取消“领军人才”称号的。
编辑:缪歌妮
责编: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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