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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出台九条硬措施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怀化:出台九条硬措施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2021年12月03日 08:33 三湘风纪网

  原标题:怀化:出台九条硬措施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近日,怀化市纪委监委印发《怀化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涵盖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服务企业、为帮助企业发展的人和事“保驾护航”三大块,分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涉企权力运行、加强企业联系帮扶、依法慎用监察措施等九条。

  《措施》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身作则,加强企业联系帮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开展“千人联千企、解难促发展”活动,对企业的意见诉求、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协调答复、督促制定针对性举措,强化制度保障;依法慎用监察措施、审慎出具廉洁意见、立足发展清障排难、大力开展纪企共建,为企业发展注入“廉动力”。

  《措施》明确,支持政商清亲交往。严格执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大胆同企业及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旗帜鲜明容错纠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支持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失误或过错,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责处理,为帮助企业发展的人和事“撑腰壮胆”“保驾护航”。

  《措施》重申,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阻碍企业发展的人和事作为执纪执法的重中之重,凡是在服务企业中主观上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的,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取的,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资金融通中“打招呼”“打牌子”“提篮子”“拉款子”“放贷牟利”,以及勾结“黑中介”、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公开通报曝光,坚决为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督促相关部门不折不扣落实‘放管服’改革,是我们加强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强力推进‘旋风行动’同时,对照《措施》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怀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怀化市纪委监委)

纪检监察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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