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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三堂会审”

陕西西安: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三堂会审”
2021年12月05日 09:07 正义网

  原标题:陕西西安:对有争议的鉴定意见“三堂会审”

  正义网讯(记者岳红革)“现在请办案检察官汇报案情,出示医院病历记录、X光片、鉴定机构鉴定意见。”近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多媒体会议室举行,来自高校、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单位的技术专家们就一起故意伤害案的鉴定意见展开了热烈讨论。“仔细察看,被害人的两根肋骨从X光片上显示是新的完全性骨折。”经过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伤者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原来,陈某与李某因个人矛盾产生争执,在李某经营的商店门口,李某将陈某推倒在地并用脚踩其胸腹部,某鉴定机构鉴定陈某伤情为轻伤二级。今年年初,该故意伤害案经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侦查终结由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审查后诉至灞桥区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李某提出自己用脚踢踩的力度绝不可能造成陈某受伤,对轻伤鉴定结论多次提岀异议。该案第一次开庭后,法院审委会要求审判庭对鉴定结论是否应采纳予以重新审定。 

  随后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向多家鉴定机构发出了重新鉴定的委托,其中不乏全国知名的鉴定机构,但因鉴定资料太少或鉴定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不足没有被受理。今年11月初,灞桥区检察院将该案审理情况向西安市检察院上报后,西安市检察院决定启动刑事案件技术类证据会鉴机制。经会鉴,该案构成轻伤二级的鉴定结论经法院审委会讨论后被采纳,11月25日,被告人李某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近年来,我们推出了会鉴机制,规定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特别是定罪定性有争议的案件,其技术类证据可以邀请院内和外聘专家共同会鉴,必要时也可邀请涉案的公安、法院派出负责人员参加,这是对技术类证据的一种以专家为主的多方听证活动。为此,我们制定了《西安市检察院检察技术外聘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了受聘者的资格和程序。同时,由外聘专家会鉴形成的结论仍需鉴定人最终决定是否采纳,既增强了鉴定结论过程的充分性、严谨性、权威性又不混淆法律责任承担。”西安市检察院检察技术部主任张骞介绍。 

  “我们通过规范化会鉴机制找到了一个为化解复杂疑难争议案件提供技术支撑和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审查办理能力的途径,虽然这类案件占比并不大,但影响很大,要确保件件办准办精。”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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