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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他把工作单位举报了

缓刑期间,他把工作单位举报了
2021年12月07日 08:52 正义网

  原标题:缓刑期间,他把工作单位举报了

  四川省隆昌市一男子因网络婚恋诈骗被司法机关从宽处理后,在一家公司求职时,发现该公司有网恋诈骗行为,便向公安机关举报,协助公安机关打掉该团伙。目前这一团伙9人已被逮捕。 

  张某曾就读于重庆市一职业高中,读了一段时间就辍学了,父母都在广东打工。2020年6月,张某回到隆昌,9月底,在亲友的介绍下,张某来到隆昌市一家公司上班。这家公司是一名姓曾的年轻人开的,有十多名员工。上班没几天,负责打电话的张某发现同事们的主要工作是以女人身份注册微信号,冒充漂亮女性开网店,专找男网友聊天交友。他们的工作流程一般是通过聊天获取对方信息,邀请对方下五子棋,待对方有进一步交往的意愿时,就与对方互送手表、皮包等。这时,他们一般会先将假的商品发票图片发给对方,取得对方信任后,让对方在自己的网店购买价值700元至900元的手表或价值1500元至2000元的皮包,待对方付钱购买后,就将价值100元至200元的商品寄给对方。 

  2020年10月,隆昌市公安局打掉了这个诈骗犯罪团伙,抓获了包括张某在内的十余人。经查,这家公司是曾某等3人开的,他们经营着4家微店,以交男友为名在2020年6月至10月间共骗取57万余元。 

  检察官在承办此案时了解到,张某是找工作心切,误以为该公司是正规公司而入职,从事的主要工作是打电话,情节较轻。为了让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检察官对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并就共同犯罪、诈骗罪的构成以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等进行了详细阐述。检察官的一番话教育了张某,他表示要痛改前非,自觉遵纪守法,走好人生下半程,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今年3月11日,隆昌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等人提起公诉,对张某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月6日,隆昌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8月2日,在缓刑考验期间,张某应聘到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工作过程中,他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冒充女性在网上找男性网恋,并要求对方充值玩游戏送礼物,感觉这种方式和自己之前那家公司的工作方式十分类似,可能是在进行诈骗犯罪。8月6日,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举报。隆昌市公安局侦查后于8月23日成功打掉这一诈骗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等15人。 

  9月10日,隆昌市公安局将该案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17日,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鉴于该案案情较为复杂,隆昌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发出了继续侦查提纲,指明侦查方向。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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