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在秦城监狱服刑、80岁才能出狱的“老虎”,曾收了一套海南海景房
撰文 | 余晖
政知君注意到,在获刑1年半之后,“老虎”张茂才一案又有了一个新消息。
12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张茂才等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裁定书披露,张茂才现在秦城监狱服刑。裁定书中还提到了位于海南的一个房产。
慢慢来看。
80岁出狱
先来说一下,张茂才是谁。
张茂才,男,汉族,1954年9月生,今年67岁,山西省保德县人,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张茂才曾任山西省临汾市委书记、运城市委书记、晋城市委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2018年1月退休,2019年3月2日被查。
2020年6月24日,张茂才在山东省淄博市中院受审。
当时,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8年,张茂才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44.4465万元。
法院判决,张茂才犯受贿罪,获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对张茂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最新披露的执行裁定书,张茂才目前在秦城监狱服刑。
裁定书还提到,张茂才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留置、羁押的,留置、羁押的,留置、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3月2日起至2034年3月1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换句话说,张茂才要到2034年出狱,到时候他已经80岁了。
儿子“拿起菜刀要干我”
政知君注意到,张茂才曾在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第四集《严正家风》中出镜。
据报道,张茂才本以为自己已经“平安着陆”。
但2019年初,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晋文因涉及其他案件接受审查调查时,交代出了他曾经把好几个工程包给张茂才的儿子来做,张茂才本人曾经让他关照儿子。
张茂才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叫张剑,二儿子叫张轩。张茂才和妻子高明兰对吃穿其实都并不太讲究,住的也是比较老旧的普通小区,受贿所得的钱财主要都花在了儿子身上。
据工作人员介绍,“张轩有一次买衣服,一次就花掉了数十万元,平常喜欢去夜总会,喜欢打高尔夫;张剑也是经常去夜总会,而且挥金如土,出门要坐头等舱,雇了司机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这些费用一年下来也得几十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张茂才的二儿子张轩从小不爱上学,性格顽劣,到叛逆期更是和家人频繁发生冲突。
张茂才说,“我那个小儿子他叛逆期,和我干仗,甚至拿起菜刀来要干我,我也没更多的精力去管他去。鞭长莫及,聚少离多,实际上和孩子们都产生一种隔阂了。”
之后,抱着一种愧疚心理,他开始公权私用为儿子铺路。
节目中还披露了一个细节。
在中考前,张茂才的妻子曾经带着他的二儿子去给监考老师送礼,送烟、送酒,想请求监考老师给他递小抄。中专毕业后,张茂才就安排张轩上了警校,毕业之后又通过他的关系,安排他当了警察。
除了二儿子外,张茂才也为大儿子张剑铺路。
张剑还没参加高考,张茂才已经为他获取了一所大学的保送名额;大学刚毕业就给他办好了北京的就业和落户;张剑到新西兰留学,张茂才夫妇通过地下钱庄汇去好几百万供他花费;从新西兰回国后,张茂才又帮他安排到了国企。
张茂才说,“我这个老大出国回来以后,对我是有意见的,提出来和朋友们要揽工程,(拿)好处费。他觉得我好像跟二儿子更亲,不给他帮忙。”
节目中提到,两个儿子有时会相互攀比,都认为对方用父亲的权力赚钱多,自己吃亏了;到了父母家,见到合心意的东西就直接拿走,招呼也不打一声,致使张茂才夫妇后来不愿意再给儿子家里的钥匙。
赃物包括海南房产
政知君注意到,这次的裁定书中,还提到了位于海南的一处房产。
裁定书披露,山东省淄博中院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张茂才受贿所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七千二百四十四万四千四百六十五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清单见附件二)”。
在刑事判决书所附附件二扣押赃款、赃物清单中,列有“海南省三亚市大东海海韵路山海天鲁能度假公寓C栋15F的房屋一套”。
政知君注意到,该房屋已经于2021年1月26日在拍卖网拍卖成交。
据介绍,该房屋空间布局为三室一厅一厨二卫,房屋朝向(客厅朝东,二室朝东北,一室朝西北),2梯6户。房屋客厅和东北两室可观海景。该房屋的最终拍卖价超520万。
不妨来看更多的细节。
执行裁定书显示,该房产曾在李某名下(1974年5月17日出生)。他在2017年5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贷款金额为300万元,银行于2017年7月3日发放了贷款,期限为5年。贷款抵押物就是这个房产。
目前李某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1473499.73元,截至2021年6月1日应付罚息21326.61元共计1494826.34元,银行请求对涉案房产拍卖价款优先受偿。
不过,法院认为,光大银行海口分行针对涉案房产虽已办理抵押登记,但其与李某之间的借款纠纷及对涉案房产享有的抵押权并未经法律程序予以确认,且本案生效的刑事判决中已经明确涉案房产属应当追缴的范围,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依据生效判决对涉案房产予以追缴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驳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异议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