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欺凌下属的她,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12月29日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路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绩观扭曲,助长歪风邪气,破坏单位政治生态,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将个人消费由他人支付,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蛮横粗暴,欺凌下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违反廉洁纪律,套取公款用于个人事务;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放贷款,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亲清不分、靠行吃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还涉嫌贪污、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多项犯罪。
周路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纪法底线,背弃初心使命,胆大妄为,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路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周路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河南省监委研究决定,已将周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路出生于1962年,在职研究生学位。她长期在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任职,曾任:资产保全处处长、授信执行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2016年9月,她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风险总监,今年4月在任上被查。
今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中央第十巡视组组长苗庆旺当时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金融工作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为新时代金融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促进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中国银行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对金融单位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完成好党中央交给的巡视任务。
周路简历
周路,女,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阳江人,在职研究生学位,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6年7月至2010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郑州分行外贸信贷处干部、副科长,河南省分行外贸信贷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信贷业务处、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资产保全处处长、授信执行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9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风险总监;
2021年4月被查;
2021年5月,被免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