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渔民出海作业如何防控疫情?海南最新通知来了!
来源:海南发布
1月12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港渔船渔民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强化防控措施
巩固防控成果
保障渔业生产秩序稳定
渔民群众健康安全
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
加强渔船进出港检查
《通知》指出
各沿海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渔港、渔船、渔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加强防控组织领导,建立县、乡(镇)、村领导分片,包干负责的网格化管控的疫情防控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压实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海岸警察、渔业乡(镇)及村委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要抓好《海南省渔港渔船渔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排查渔业疫情防控风险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
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加强渔船进出港检查,消除疫情隐患。督促船东船长落实好渔船消毒、船员(尤其是外省来琼船员)健康登记监测。重点核实进出港渔船报告的船员名册、职务船员配备以及船员身体健康、疫苗接种、有无和境外(省外)渔船(人员)接触等情况,建立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管理台账。推动渔船船长船东落实承诺制,承诺及时如实报告渔船进出港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同时
要严格设立渔民隔离点。沿海各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指导渔业乡镇所在辖区各渔港设立专门的隔离场所,可结合各乡镇原设有的疫情防控隔离点统筹安排。
加强涉外渔业疫情防控
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
《通知》指出
要加强涉外渔业疫情防控。各沿海市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政府要督促提醒辖区内渔船渔民严禁与外国渔船渔民、商船直接接触,坚决严禁海上渔获物交易,物资补给等人船物接触。
沿海市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联合海警、海岸警察加强海上港口执法检查和开展24小时北斗执法监控,各乡镇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组织力量加强本辖区渔港、渔船、自然港湾岸线的巡查管控,防止本(外)省渔船私自载客进入本岛。
《通知》还要求
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规范渔港值班记录登记和渔船进出港报告台账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刘冀冀 马珂
编辑:李美琴
校对:陈咏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