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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涉及11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出实招

【关注】涉及11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出实招
2022年01月19日 12:31 云南发布

  原标题:【关注】涉及11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出实招

  来源:云南发布

  为充分发挥税务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就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制定出台十一方面措施。

  支持创业就业培育市场主体方面,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符合条件的按最高定额标准依次扣减有关税费;支持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降低成本负担方面,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对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具体内容如下

  ↓↓↓

  一、支持创业就业培育市场主体

  依法全面落实支持和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按最高限额标准依次扣减有关税费;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符合条件的按最高定额标准依次扣减有关税费;对月度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二、支持中小企业、制造业企业降低成本负担

  依法全面落实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符合规定的可依法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

  三、支持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

  依法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在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比例由75%提高到100%;对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动漫企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税费优惠政策。

  四、助力市场主体缓解资金困难

  依法全面落实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五、落实好政策支持“升规纳统”市场主体倍增

  规模以上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动漫服务、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及土地、收取试点前开工的路、桥、闸通行费等,以及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等,符合条件的,仍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式,适用优惠征收率。

  依法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整合中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内部股权转让、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等税费减免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改制负担;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企业和个人,对其中符合条件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升规纳统”、轻装上阵。

  六、提供好服务支持“升规纳统”市场主体倍增

  对云南“小升规”培育库内企业优先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运用纳税信用评价,开展银税互动,以纳税信用换融资信用,将纳税信用为A、B、M级的中小微企业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其考虑优先提供专属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七、开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费服务直通车机制

  “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滴灌式”宣传辅导,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续精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受理文书,为纳税人提供代办转报许可实施机关服务,完善文书送达方式,便利纳税人。简并税务证明材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保障市场主体能进能出的有序环境;落实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政策,纳税人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九、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减少和规范入户检查。包容审慎推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行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

  十、优化纳税服务措施

  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网上”、“掌上”办税,推行精细化政策宣传辅导,分级分类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推行精细化政策宣传辅导,分级分类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费缴纳综合申报改革,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个小时以内。推进退税服务便利化,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申报覆盖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良好的一类、二类出口企业。

  十一、依法适用征管方式

  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主体做好征管方式的依法认定,不因企业“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升规纳统”等而人为改变税务征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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