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尸案嫌犯“逃过死刑”,死者父亲怒斥台当局:“跟恶魔站一起”
综合“中时新闻网”《联合报》等台媒消息,2018年震惊岛内的“华山分尸案”嫌犯陈柏谦一审曾被判死刑,但台“最高法院”二审以其“有教化可能”为由,今天(23日)宣布改判为无期徒刑,并驳回检方上诉,陈柏谦确定逃过死刑,受害者父亲今天高举“还我女儿公道”、“陈柏谦判死”牌子抗议,怒斥台湾司法已死,并表示民进党当局的态度就是要“废死”(废除死刑),“已经跟恶魔站在一起了”。
据报道,2018年台北市中正区华山发生分尸案,射箭教练陈伯谦性侵高姓女学员,并将受害者勒死后分尸弃置荒野,法院一审曾按强奸、故意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将陈伯谦判处死刑,然而台“最高法院”二审更改判决,23日宣布判处陈伯谦无期徒刑,驳回检方及陈伯谦的上诉,今天全案“定谳”(定案)。
台“最高法院”发布新闻稿称,“最高法院”在更改一审判决时,就陈伯谦整体人格的判断及再犯风险进行评估,经托“台湾司法心理学会”进行鉴定调查,鉴定报告称陈伯谦具有“中度矫治可能性”、“中度再社会化(复归社会)可能性”、“低度再犯可能性”,经综合考虑认为,可以借由矫正机关施以心理治疗、生命教育课程等,对陈伯谦进行矫正治疗并“有教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TVBS新闻网”称,受害者的父亲今日下午举行记者会,他表示听到判决结果后非常的悲痛、失望,痛批“台湾司法已死,没有公理正义可言”,认为原先鉴定人明明就说陈伯谦是不可教化的,后来却又变成“可以教化”,“我们在法庭上都可以感受到,就只是在操弄废死。”他还表示,民进党当局不管凶嫌手段多凶残、杀了几个人都不会判死,已经跟恶魔站在一起了,“明着不说,暗地里就是这样做”,有本事判无期徒刑关到死,为何还可以假释?
受害者父亲提到,台“最高法院”更改一审判决时认为陈伯谦不符合自首,却用“可教化”为由不判死刑,“这十年来只要不判死,台当局都是用可教化作为挡箭牌”,他认为“可教化”是可笑的司法操作手法,更改一审判决的理由不合理。他说,法院审理时鉴定人明明认为陈伯谦不可教化,但更改的判决则认定陈伯谦“有教化可能”,甚至开记者会、发新闻稿“公然说谎”。
对此,有不少岛内网友也对台“最高法院”的判决表示质疑:“(台湾)法律是保护坏人的!”“台湾司法体系比下水道系统还黑暗臭!”“台湾司法早就死了!”“台湾司法早没救了……”↓
还有网友直言,“民进党当局摆明就是为了废死联盟的选票,难道还看不出来吗?”
另有网友表示,“不是站在一起”,是民进党当局本身就是恶魔。↓
来源:环球网/康博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