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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观察|朋友圈里骂大街,当心维权不成变侵权

法眼观察|朋友圈里骂大街,当心维权不成变侵权
2022年05月18日 21:30 正义网

  微信作为一款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发在朋友圈的内容稍有不慎便有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法院调解的一起在朋友圈发文辱骂商家引发名誉权纠纷案件冲上微博热搜。由于对婚纱照的拍摄效果不满意以及与影楼沟通不畅,王小姐一气之下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影楼的话语。影楼认为王小姐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损害了其名誉权,要求删文道歉未果后,将王小姐诉至法院。

  近几年,“朋友圈骂闺蜜被判赔1000元”等新闻相继引发热议。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名誉权纠纷为案由,朋友圈为关键词进行检索,仅今年1月至4月期间就有22份裁判文书。

  #女子婚纱照被拍胖发朋友圈骂影楼被告#登上热搜后,引发大家对于朋友圈吐槽尺度的思考——朋友圈内是否可以随意吐槽?以及日常吐槽的边界在哪里?

  有网友认为“在朋友圈吐槽的言论不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因为此言论并非在微博等公共社交平台发表,其影响力有限”。殊不知朋友圈貌似私密,实则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交互性。当朋友们各执一“圈”,圈圈交互无限扩大,信息传播就不可能只停留在你的朋友圈内,存在被好友转发、传播的可能性,所以,很多时候“圈”内违法无异于公开违法。

  然而,消费者有权对商家的商品和服务表达不满和提出批评,这是任何人不可剥夺的权利。那么,合理差评与恶意侵权的“边界”到底在哪?关键在于是否使用侮辱性语言,导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社会评价降低,或者是否捏造事实、歪曲事实,侵害他人名誉。一句话,言论自由的边界,并无“圈内圈外”之分,而必须“一断于法”。网络媒体是消费维权的一个重要途径,但在讨要说法时要具备基本的法治观念,任何一个评论、批评或者建议,都应在确定的事实基础之上做出,同时避免使用侮辱性语言。依法理性维权,才是可取的维权方式。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普及和应用,个人的言论空间已被极大地拓展。但需要注意的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社交参与者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有度地发表言论。遇到纠纷时,应冷静理智,依法维权,切勿冲动处理,避免引发新的纠纷。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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