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31日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大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王大伟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王大伟1964年4月生,黑龙江望奎人,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2013年转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
今年3月1日,王大伟官宣被查,9月29日被双开。
经查,王大伟毫无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大额钱款、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
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