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则“贾跃亭因借款纠纷起诉乐视”的话题曾登上热搜。
据天眼查App,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近日新增一则开庭公告,原告为贾跃亭等,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将于11月29日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11月4日,微博账号@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 就媒体报道“《老板与自家公司对簿公堂?贾跃亭起诉乐视》”一事回应,表示此事系部分网站公告内容刊登有误。
日前,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公告“11月29日09时00分依法公开审理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内容,被媒体引用报道。
针对此事,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在声明中表示,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公告中关于“贾跃亭等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系山西某机构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原公告刊登有误。目前,律师正与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协商,提请对方就该网公告内容进行更正。
11月7日,小编在山西法院诉讼服务网上查到,11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确要开庭审理一起关于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的案件,不过是上诉人山西尧信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贾跃亭及原审被告北京百鼎新世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财富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乐视视频:涉事公司主体与乐视已无关联
11月7日,针对贾跃亭起诉乐视,乐视视频微博发布说明称,这是一次乌龙事件。
据乐视视频介绍,目前仍在使用“乐视”品牌持续经营的公司,主要是围绕乐视网和乐融致新两家经营主体,去年宣布涨薪、今年回应“员工不加班无996”的,也正是这两家主体。
说明还称,乐视系公司众多,公司名称以“乐视”开头的就有数百家,而外界通常笼统称为“乐视”或“乐视系”公司。但实际上,乐视控股、乐视移动等公司与乐视网和乐融致新已没有实质关联和业务往来,也从不直接简称为“乐视”或使用“le”“letv”品牌商标。
乐视视频发布的这则说明,最后的落款是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此外,乐视视频还回应“乐视靠《甄嬛传》养老”称,2021年《甄嬛传》带来的会员收益仅占乐视网母公司总收益的5%;自2022年11月30日起,《芈月传》将回归在乐视视频独播。
贾跃亭仍然是乐视控股大股东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9月8日,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2017年6月13日,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由贾跃亭变更为吴孟。2018年10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将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天眼查App显示,今年9月,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合计被执行总金额达318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还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等行为,多次被列“老赖”名单。
今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名下的908件商标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出价而以流拍告终。
而前不久,乐视控股及其法定代表人吴孟还新增两则限制消费令,申请人分别为李小璐、孙红雷,案由均涉及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限制消费令显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孙红雷申请执行乐视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李小璐申请执行乐视公司国内涉外仲裁裁决,因乐视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从股东背景来看,贾跃亭目前仍然持股92.07%,为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大股东。
据经济观察报,近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延峰,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限制消费,申请人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案由为行政非诉执行。
关联文书显示,2021年3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查明乐视网存在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情况,同时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对乐视网处以2.4亿元罚款。今年6月,乐视网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
11月4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网”)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延峰已成为限消令对象。
乐视网、刘延峰成为限消令对象,意味着乐视网不得有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行为,而刘延峰被限制的行为,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编辑|孙志成 盖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