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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高架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律师分析: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浙江杭州高架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律师分析: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2024年02月25日 12:00 央视新闻客户端

  2月25日,一则“杭州高架宾利车驾驶员伤人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杭州警方回应涉案人员已被刑拘。

  对此事件,总台记者采访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曾瑞胜律师,他认为,宾利车司机主要有两个违法行为,一个是别车逼停宝马车,另一个是下车后殴打宝马车司机。从视频来看,逼停行为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故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的标准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逼停过程中有危险驾驶等情节恶劣行为,则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将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不论双方此前有无其他纠纷,宾利车司机下车后殴打他人,均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是一种故意伤害的行为,根据其结果和情节的轻重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如果造成了宝马车司机轻伤及以上的后果,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尚未造成轻伤及以上的后果,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在公路上实施违法行为,影响交通,行为比较恶劣,如果双方无其他纠纷,犯罪嫌疑人系无事生非、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的,则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无论双方存在何种纠纷,宾利男在高速行驶的道路上,采用车辆逼停的方式拦停车辆,并进而实施伤害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至于该行为是不是有进一步升级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要终合全案情况考虑。

  (总台记者 高珧 李佳)

  此前报道:杭州警方通报网传宾利车主伤人:两人为表兄弟,嫌疑人被刑拘(界面)

  2月25日,杭州上城警方通报,关于网上流传的宾利车驾驶员伤人视频,经核查,系该局已立案侦办的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侯某仁、侯某彬系表兄弟(均安徽籍,在杭州经营物流业务),因经营纠纷,2月22日14时许,侯某仁(男,39岁)得知其表弟侯某彬(男,32岁)在银行欲冻结公司账户后,从公司驾车赶往银行(随身携带茶刀)。期间,侯某彬开车离开,故侯某仁驾车追赶,在钱塘快速路上将侯某彬驾驶的车辆别停,并持茶刀对侯某彬进行殴打。经送医治疗,侯某彬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侯某仁于当日1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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