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 者丨李域
编 辑丨巫燕玲
监管持续优化融券相关制度。
3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已经有券商陆续收到中国证券金融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金融)通知,为做好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技术准备工作,现定于2024年3月16日在生产环境组织转融通业务通关测试。
此前,证监会于1月28日宣布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监管,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这个测试是全市场的。”对于转融通业务通关测试,某上市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士表示,之前是公告过的,系统测试后就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转融券由“T+0”变成“T+1”, 融券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对转融券市场更公平,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更为强调公平,有助于稳定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
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高度重视,做好系统、流程、人员等各方面准备,按照《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业务通关测试方案》认真做好测试工作。测试结束后,券商需做好环境恢复工作,并根据测试方案要求反馈测试情况。
测试方案显示,此次业务测试重点包括:市场化转融资申报/撤单、市场化转融券约定借入和撤单、转融券非约定借入和撤单、市场化转融通证券出借、非约定申报转融通证券出借、保证金交易,以及上述业务的清算等业务处理。
事实上,去年以来,监管持续优化融券等相关制度。
2023年10月,为调整优化融券相关制度,更好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证监会宣布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并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具体来看,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突出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同时,证监会将加大对各种不当套利行为的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各种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
据了解,上述新规实施以来,战略投资者出借余额降幅近四成,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1月,证监会宣布,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加强对限售股出借的监管,证监会经充分论证评估,进一步优化了融券机制。具体包括:一是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二是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因涉及系统调整等因素,第一项措施自1月29日起实施,第二项措施自3月18日起实施。
同一天,沪深交易所发布通知,决定暂停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出借获配股票,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出借合约到期不得展期,自1月29日起施行。交易所要求各会员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并做好前端检查和控制,确保业务平稳运行。
中证金融也在1月28日发布通知,暂停转融通借入证券实时可用,暂停执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2023年6月修订)》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涉及转融券约定申报实时处理的有关规定,当日以约定申报方式借入的证券,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一交易日可用。科创板做市借券业务参照上述安排执行。上述通知自3月18日起施行。
2月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经研究决定,我会对融券业务提出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措施:一是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三是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我会将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与此同时,头部券商也纷纷行动。
今年1月初,广发证券发布有关融资融券业务最新偿还规则通知,表示为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两融业务风险,公司决定禁止融资买入证券用于偿还融券负债,即信用账户中现券持仓少于融资合约数量时不允许现券还券。调整自2024年1月15日起生效。2月26日,中信证券向客户发布通知,公司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
券商人士表示,限制融券效率,减少了市场上可用的融券券源,加大了部分投资者的做空成本,更有助于维护资本市场的平稳运行、提振投资者对A股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