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江西玉山回应“提灯定损”事件:房东已退还“赔偿金” 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

江西玉山回应“提灯定损”事件:房东已退还“赔偿金” 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
2024年04月03日 12:46 新浪新闻综合

  来源:玉山之窗

  近日,玉山县冰溪街道“租房纠纷”引发社会关注,玉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砖块砸人”和“房东讹人”问题

  经调查,2024年3月22日晚,郭某林存在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故意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郭某林在出租自建房过程中,与陈某因日常琐事、物品受损等问题多次发生纠纷,并列出“万元赔偿清单”,存在检查方式有悖常理、赔偿要求不合理等问题。经教育,郭某林现已退还“赔偿金”。

  二、关于“涉事房屋是否违建”问题

  2016年11月,郭某林因城中村拆迁,被安置在我县东城安置区,于2017年8月建成五层半房屋。经核查确认,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网民反映的其他问题

  经核实,承接郭某林房屋地砖、房门、玻璃项目施工人员的相关费用此前均已结清。防水项目施工人员曾因工程质量、款项结算等问题与郭某林发生纠纷,现已化解。郭某林夫妻均为自由职业者,育有一子一女,现在校读书,尚未参加工作。

  网传“儿子遭退婚”“女儿是村妇女主任”“女儿被开除”,以及“木工和挖机师傅赔钱做事”“装玻璃老板倒赔12万”等信息均属谣言,公安机关已对炮制谣言进行吸粉引流、非法牟利等行为的违法人员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玉山县联合调查组

  2024年4月3日

  相关报道

  “提灯定损”事件追踪:涉事自建房被举报违建,江西曾严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澎湃新闻)

  近日,一名女子发布视频称,她租住在江西上饶玉山县的一处自建房,退房时房东拿着“探照灯”对房屋进行无死角检查,检查完后列出清单要求赔偿一万余元。房东的行为被称为“提灯定损”,引发热议。玉山县冰溪街道办回应称,租房期间,因小孩玩闹致使郭某某家墙角、扶梯、柜门等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意见不一产生纠纷,后经村委会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由当事女子和另一合租租客各支付2000元赔偿款,此后双方又因口角纠纷矛盾升级。

  连日来,此事持续发酵,有网友质疑,涉事自建房有6层楼,疑违反农村自建房相关规定,属于违建的超高建筑。

  4月2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玉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已经在处理,下一步会发公告。”

  另据大河报报道,玉山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相关举报,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核查调查,有结果后将进行通报。

  据江西省政府官网,2016年10月,江西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建设标准,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同时杜绝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

  该意见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乡镇规划管理队伍和农村建房信息化平台基本建立,农村新建房屋超高超大建设“零增长”,农村乱搭乱建得到全面有效清理,基本实现“适用、经济、牢固、美观”农村建房目标。同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对申请超高超大建房的依法不予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加强农村建房现场管理,对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严格依法处理,确保超高超大建房现象“零增长”。

  南昌晚报2018年7月报道称,江西省强化乡村规划管理,印发了《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覆盖率从20%上升到100%。

  报道称,江西严格执行农村建房建设标准,从严控制农房建筑体量,建筑面积不得突破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三层。开展农村超高超大违法违规建房专项治理,2017年全省查处违法违规建房9837栋,其中拆除7092栋,有332人因违规审批或监管不力被追究责任。

  2023年11月,大江网报道称,11月1日,记者获悉,即日起,《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江西省政府规定村民自建房的建筑面积标准上限不得突破350㎡,一般不超过三层。

  媒体披露的图片显示,“提灯定损”事件中的房屋层数为六层,不过该房屋何时建设,当地尚未披露相关信息。

  据玉山县冰溪街道办事处此前关于此事的通报,有网友在抖音平台发布“房东拿探照灯逐寸检查租房退的房子,租户称房东就是想讹钱”,引发网民关注。冰溪街道高度重视,就网民反映情况进行核实调查。

  通报称,2023年9月5日,租户陈某为小孩就学方便,与冰溪街道东门村城东安置区居民郭某某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与吴某某合租。9月27日,陈某与吴某某到东门村委会反映,因小孩上下楼吵闹问题与郭某某引发矛盾,表示要退租,但郭某某以家具遭受损坏为由,不予退租金和押金。村委会介入调解后了解到,租房期间,因小孩玩闹致使郭某某家墙角、扶梯、柜门等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意见不一产生纠纷,期间郭某某对出租房进行了检查,并列出10884.95元的赔偿单,租户未认可该赔偿单,后村委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于10月8日达成协议,由陈某、吴某某各支付郭某某2000元赔偿款,并当场签订协议书,陈某、吴某某当即退租,陈某搬至附近租住。

  通报称,此后陈某、郭某某双方再次因口角纠纷,矛盾继续升级,陈某遂在抖音平台陆续发布有关视频引起关注。冰溪街道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置双方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陈建瑞 SN243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