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张澍楠)马上进入10月,一批全国及地方新规将要施行,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全国]
印花税新政将执行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自10月1日起执行,明确在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方面,对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原已缴纳印花税的部分不再缴纳印花税。在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方面,对因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重点监控异常交易行为
《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自10月8日起实施。《管理规定》明确证券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明确高频交易的定义,并从报告信息、收费、交易监控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监管要求。
科创板网下打新增设600万元持股市值门槛
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自10月1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将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10月1日起施行。经营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商店视同出口,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口管制和免税商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等相关要求。购物旅客应将所购免税品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
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不得超12个月
民政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10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
修订后的新版《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将于10月12日实施,明确规定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
两项中央厨房国家标准将实施
《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和《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两项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中央厨房 建设要求》给出了中央厨房选址与总体布局、加工区场所设置、主体建设、设施设备四个方面的要求。《中央厨房 运营管理规范》为中央厨房的运营管理提供指导,并对原辅料采购与验收、经营加工、检验与留样、仓储、配送、交付等环节提出具体细化要求。
[地方]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将施行
《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将条例从原八章三十九条修改为八章六十五条。在深化金融改革方面,将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配合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和科创板改革。
上海: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不低于15%”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10月1日起施行。《通知》提出,按照因城施策原则,优化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其中包括降低房贷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调整。
北京:租房租金、押金将纳入监管
10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施行。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引入市资金中心作为第三方独立监管机构,发挥资金管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强化对住房租赁资金的监管。北京市资金中心在中标商业银行中开立账户,用于开展押金托管。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用于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的账户管理工作。
郑州:将实施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
《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交易双方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后,交易双方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除交易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广州等八城市将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
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自10月1日起施行,根据通知安排,将在广州、成都、深圳、天津等8个城市,各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