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到处分时觉得委屈,到现在正视错误、重拾信心,离不开组织的关怀。”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该乡副乡长唐某告诉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目前他正积极投身废弃电线杆专项清理行动,深入各村调研走访20余次。
此前,唐某在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时,以权属不清为由,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电线杆倒塌压坏院墙问题久拖未决,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根据唐某的违纪性质及处分轻重程度,制定了个性化回访方案,对其开展“分级回访+定期回访”3次,激励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干事创业中。
一次处分并不等于终身否定。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根据受处分人员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事由,有针对性地制定分层分类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通过对存在抵触情绪干部“多次访”,对年轻干部“激励访”,对重要岗位干部“重点访”,有力提升回访教育效果,让纪法温度有力传导至受处分人员身边。
“我们对于存在错误认识和抵触情绪的,回访时以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为主;对于因受处分导致心理压力较大、情绪消极的,回访时以开展心理疏导为主;对于受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表现的,回访时以提醒为主,帮助受处分人员重新振作,最大限度激发其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防止对受处分人员“一访了之”,回访教育结束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人一档”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提醒教育、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等重要参考。今年一至三季度,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330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