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知事识人,重在考核。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要求“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9月,又专门印发《关于精简优化基层考核的通知》,要求解决面向基层单位的考核过频过繁、基层负担过重等问题。当前基层考核情况究竟如何,是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为了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本栏目运用分类随机抽样的方法,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取32个县(市、区、旗),面向县直机关及乡镇街道党员干部开展网络问卷调查,其中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数量占比50.9%,乡镇街道党员干部数量占比49.1%,并对个别县(市、区、旗)进行重点调研,以期从一个切面反映基层考核概况,并为下一步工作找准突破重点、征求意见建议。
考核种类
考核作为管理的重要手段,其初衷是检验成效、促进工作,但如果过于冗杂繁复,则会成为基层负担。当前各地开展的考核种类主要有哪些?调研发现,根据被考核对象来分,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的考核主要可分为针对单位的考核,以及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两大类。其中,针对单位的考核主要有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3种,针对个人的考核主要有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4种,每种类型的考核频次存在差异。
从问卷情况看,针对单位的考核中,99.1%的受访者都认为存在综合性年度考核,说明年度考核是基层考核最主要的方式。有47.4%的受访者表示,所在单位需要接受日常考核,通常有哪些内容呢?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为例,某区直单位的日常考核主要为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某乡镇的则主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还有46.2%的受访者单位存在针对重点工作的专项考核。而针对基层干部的考核中,绝大部分地方都有对党员干部个人的综合性年度考核,选择率达到96.8%。此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的选择率分别为48.5%、18.2%和29.4%。
这些考核的频次如何?从调研情况看,超过半数(58.8%)的受访者单位每年只考核一次,不少干部表示“与往年相比考核频次明显减少”。此外,“每半年一次”“每季度一次”“不定期”的选择率分别为15.0%、12.9%、13.2%。针对个人的考核频率以一年一次(55.3%)和每季度一次(31.8%)为主,另有5.9%受访者勾选半年一次的考核频率,还有7.1%受访者表示不定期会有考核。此外,不少地区一般干部和领导干部的考核频次有所不同,如东北某县直单位干部告诉记者,当地领导干部为年度考核,而一般干部则是季度考核。
综合问卷结果来看,对乡镇街道的考核种类相比县直单位略多,尤其是认为乡镇街道存在日常考核的比县直单位高出将近10个百分点。而从地区角度看,华南地区的受访者勾选日常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明显较多,华东地区针对单位的考核频率最低,有72.5%的受访者单位每年只有一次考核。这些数据表明,在统筹考核类型、压减考核频次上,依然存在单位和地区上的不平衡,还需进一步深化。
考核指标
科学的考核指标,可以将工作细化、量化,有助于提升基层工作效率,但若指标设置过多过滥,则容易让指标异化为加重基层负担的“包袱”。调研显示,当前综合性年度考核内容通常会包括如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大项,这些大项还会细化成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若干具体指标。为了体现考核的差异化要求,很多地方还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个性化指标。
在综合性年度考核中,工作板块越多,考核项目就会越多。问卷结果显示,在回答“考核包含有几大项”这一问题时,选择“3-5”项的人数最多,占比达到了40.3%,紧随其后的为“6-10”项和“10项以上”,占比均为21.8%。而考核指标数量的多少,直接反映考核体系是否繁琐。问卷结果显示,选择“11-30”项的人数比例最多,占比超过1/3,其次选择人数由高到低分别是“31-50”“1-10”“51-100”和“100项以上”。这些指标是否都有必要呢?东部沿海省份一位乡镇干部向记者表示:“对于我们乡镇一级来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指标非常有必要,因为能直接反映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但诸如发明专利授权量指数考核指标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得不多,感觉可以减少些。”
科学合理设置指标,积极探索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方能提升考核精准度,避免“一刀切”“一锅煮”。从问卷结果来看,有43.5%的受访者认为,针对单位的考核中个性化指标占比低于20.0%,可见各地在差异化考核上的探索与成效仍与中央要求有差距。调研发现,不少地方还会对获得上级荣誉和发生负面重大事件等进行加减分,让考核更加精准。华北某县委组织部门干部告诉记者,该地综合性年度考核共有25项指标,其中有7项指标为获得上级奖励等加减分项,考核针对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从地区角度看,华中地区年度考核指标数量相对较少,有38.9%的受访者勾选“1-10”项,而华东地区相对较多,28.9%的受访者认为考核指标超过50项。总体来看,随着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当前各地考核内容不断精简、考核指标不断优化,但考核精准度还有待加强。
考核方式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只有结合实际工作改进优化干部考核方式,才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查显示,根据考核对象不同,考核方式也会不同。目前针对单位的年度考核,主要有“查阅、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完成目标情况”“实地走访”和“领导评议”等方式,而针对个人的年度考核还会有“个人述职”“同级干部互相评议”和“个别谈话”等方式。
调查数据显示,针对单位的年度考核方式中,受访者认为使用最多的为“查阅、采集有关数据和信息”,选择率达到了89.4%,很多干部表示,现在更多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搜集相关数据,减轻了填表报数负担。之后按选择率由多到少的顺序依次为“完成目标情况”(75.0%)、“实地走访”(66.8%)、“领导评议”(65.0%)、“服务对象及社会评议”(40.6%)、“单位相互评议”(35.6%)及“其他”(0.3%)。而在针对个人的年度考核方式上,大多采用“领导评议”(73.8%)、“个人述职”(72.6%)、“同级干部互相评议”(67.1%)和“个别谈话”(54.7%)的方式,“实地走访”(24.7%)、“服务对象及社会评议”(22.9%)的方式选择率相对较低。由此可见,评价主体单一、群众参与度低、动态考评手段少的问题仍然存在。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当前考核方式总体呈现多样化,既注重组织考察,也倾听群众公论,但在不少方面仍需完善加强。而在与基层干部个别访谈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干部更喜欢“实地走访”的方式,“实地考核可以直观体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有助于考核者更准确地了解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为考核结果提供有力支持”;不认同的考核方式则主要为只看“痕迹”、不问实效,一检查就翻材料的考核,“有时因为痕迹资料不够,就否定我们的工作实绩,令人心寒”。
结果运用
考核的最终目的在于运用,看是否促进和推动了工作。根据调查,当前考核的激励作用主要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与“提拔使用”,考核的约束作用主要有“提醒谈话”“约谈诫勉”和“职务调整”,此外还存在与政绩挂钩的“一票否决”。
考核结果的运用,首先要重“奖”,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给予褒奖和鼓励。从问卷情况看,受访者认为考核结果实现的激励作用最为明显的是“精神奖励”,选择率达66.8%,其次分别是“物质奖励”(40.6%)、“提拔使用”(34.4%)、“无作用”(22.6%)和“其他”(0.9%)。除了有“奖”,考核结果还要有“罚”的效用,要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警醒和惩戒。受访者认为体现考核结果约束作用中使用最多的方式是“提醒谈话”,选择率占比达65.9%,其他依次分别是“职务调整”(42.4%)、“约谈诫勉”(33.5%)、“无作用”(22.9%)和“其他”(2.9%)。
由此可见,当前考核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作用,但仍有超过两成干部选择“无作用”,说明参照考核结果对干部予以激励和约束的工作仍有提升空间。除了对干部个人产生影响,考核结果对部门同样有重要影响。福建省石狮市某干部表示,“优秀的考核结果可能带来更多的晋升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反之则可能导致资金支持及晋升资源减少”。
此外,一些干部还提到在涉及安全生产、统计造假、重大信访事件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会对全盘工作进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有利于突出中心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夯实重大责任,但凡事过犹不及,什么工作都“一票否决”,也就等于“票票否决”,其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到,近年来基层考核工作正在持续优化规范,但频次过高、指标繁琐、方式单一、效果不彰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值得警惕。新征程上,我们要以更有力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剪断种种形式主义的“绑绳”,把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23期;作者:侯逸宁;此稿写作过程中,还得到以下地方的大力支持: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宁河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铁岭市、吉林省集安市、上海市奉贤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浙江省开化县、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石狮市、江西省瑞金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河南省尉氏县、湖北省英山县、湖南省泸溪县、广东省龙门县、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苍溪县、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西藏自治区波密县、陕西省长武县、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在此予以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