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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2025年06月13日 07:09 新浪新闻综合

  来源:现代快报

  6月12日,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的庭审进入到第三天,记者从被告李玉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该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2001年3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发生一起“杀妻灭子案”。现场没有尸体,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发现这些血迹属于李玉前的妻子谢初明。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与他曾有情人关系的孟某红被认定为分尸抛尸的帮凶。

  该案前后经过四次审判。最终,贵州省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决:李玉前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孟某红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狱中,李玉前坚持申诉,才有了现在的重审二审开庭。

  周兆成告诉记者,案件中一名关键证人是当年居住在单身楼301室的水钢职工杨某木。杨某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凌晨时分,他在赶制工作报表,因此熬夜没睡,大概凌晨一两点时,他看到有个女人在从李玉前家里搬东西,他还用望远镜仔细看了下,该女子就是孟某红。依据杨某木提供的目击时间,孟某红搬东西时,李玉前尚未回家。

  不过,孟某红在到案后却称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亲家,从未出过门。直到20日晚上,才碰到了李玉前,并答应协助其分尸。

  这个时间节点对于案件的判决非常重要。周兆成表示,杨某木已经去世了,但是在他生前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对自己目击的情景进行了回忆讲述。在庭审前,他们也向法庭申请要求这位记者出庭,但是很遗憾,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位记者,“希望能找到当年采访过杨某木的记者。”

  原标题:《贵州“杀妻灭子案”唯一目击证人已离世》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韦嘉维

  (现代快报)

  AI延伸阅读

  贵州杀妻灭子案23年未破:关键证据的悬疑与司法程序的迷雾

  2001年3月,贵州六盘水市发生“杀妻灭子案”,李玉前被指控杀害妻子谢初明及3岁儿子李明昊,其情人孟某红被认定协助分尸抛尸。案件历经四次审判,李玉前从死刑改判死缓,2023年重审维持原判后其继续上诉。2025年6月重审二审中,血迹鉴定矛盾、关键证人离世、被告人声称程序权利遭剥夺等争议,令案件核心证据链与司法公正性备受质疑。

  一、血迹鉴定:生前伤与死后分尸的逻辑悖论

  争议焦点:喷溅血迹的成因

  原审判决认定李玉前杀害妻儿后由孟某红分尸抛尸,但法医鉴定显示,案发现场存在“生前伤”导致的喷溅血迹。若死者系死后分尸,血液已失去流动性,此类血迹无法形成。知名法医胡志强在2025年6月重审中明确质疑这一矛盾,指出“死后分尸却出现喷溅血迹”违背法医学原理,直接冲击原有作案时间线与分尸逻辑。

  物证缺失与科学性质疑

  判决书未明确分尸工具,且未对血迹成因进行补充鉴定。血迹作为本案核心物证,其矛盾未解导致“22年定罪基础建立在非科学推断上”。

  二、关键证人缺失与证言冲突

  唯一目击者离世:证言效力存疑

  原审关键证人杨某木(水钢职工)曾称,2001年3月19日凌晨目睹孟某红单独从李玉前家中搬运物品,而此时李玉前尚未归家。孟某红供述则称3月20日晚才参与分尸。若杨某木证言属实,李玉前作案时间线将被推翻。然而,杨某木于2025年庭审前离世,其生前接受媒体采访的证言因记者未出庭而无法核实,证据链出现断裂。

  同案犯行踪成谜

  孟某红服刑期满后去向不明,且未出庭质证。其供述与杨某木证言的时间矛盾,以及分尸细节缺乏物证支撑,令案件关键情节陷入“孤证”困局。

  三、司法程序争议:质证权与辩护权的悬疑

  被告人指控程序违规

  2025年6月12日庭审中,李玉前声称审判长拒绝其“一证一质”请求,在无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直接进入辩论环节,违反死刑案件须有辩护人的法律规定。其当庭解除律师委托后,审判长未保障其辩护权与最后陈述权,程序正当性引发争议。

  历史审判瑕疵

  案件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发回重审。李玉前多次翻供称遭刑讯逼供,但该指控未获实质性调查。2023年重审判决仍依赖原有矛盾证据,司法纠错机制效能受拷问。

  总结

  23年来,“杀妻灭子案”在血迹鉴定矛盾、证人证言冲突、程序权利争议中反复拉锯。科学证据的模糊性与关键环节的司法疏漏,使案件陷入“迟来正义”与“事实黑洞”的双重困境。当唯一目击者离世、同案犯消失、核心物证未重鉴,法院若仅凭存疑证据维持原判,恐难平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此案终局如何,将检验“以事实为依据”的法治底线能否穿透重重迷雾。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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