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3月21日消息:被人称为“捞钱局长”的原宜宾市翠屏区物价局局长兼区价调办公室主任常宝全,因挪 用公款90多万元,贪污、受贿数万元,日前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华西都市报消息,法院查明,今年51岁的常宝全常利用职务之便,于1994年以来,与个体老板张浩勾结,分别 将由物价局为政府代管的该市拍卖三轮车营运权款、的士营运权
此外,这名“捞钱局长”还多次利用手中职权,利用对一些单位的乱收费查处时,以减轻处罚为名,收受贿赂2.3 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