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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何克玲)3月20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始在南宁召开。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廷模传达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副主席孙瑜作关于当前我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报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黄日富作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袁光荣作关于自治区消防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卫生厅厅长高枫作关于自治区献血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水产畜牧局局长陈荣贵作关于自治区渔港渔船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韩丽、副主任委员梁承宪分别作关于自治区殡葬管理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自治区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等9件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饶栋贤、副主任委员赵楚瑜分别作关于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家当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各级人大委员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第七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平雷、副主任委员董秀兰分别作关于自治区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合同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向会议递交了关于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草案)、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三个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书面汇报。
会议将对以上报告、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审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富林,副主任丁廷模、李振潜、张敦颢、张慕洁、韦家能、洪普洲、甘幼玶,秘书长黄延南出席会议。会议由赵富林主持。
自治区副主席孙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浦及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柳州地区、贺州地区、百色地区、河池地区工委和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等部分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九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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