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夏显虎)重庆市首例见死不救赔偿案昨日被万州区法院正式受理。因此前尚无判例,司法实践将面临诸多问题,社会各界对此案给予极大关注。
诉状称,2001年3月17日零时,万州人向国林乘座渝AF1285号出租车途中,遇歹徒出现并冲进车内抢劫,向随即要求驾驶员李永江迅速将车驶向就近的公安局,以及时报案和逃脱歹徒的抢劫,但李充耳不闻,反而驱使向下车,歹徒击昏向后逃走。经法医鉴定,向的损伤
向国林向万州龙宝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该车所属单位)和闵盛华(该车车主)索赔57000元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