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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万兴亚)全国青年文明号公示制日前开始实行。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实行这一制度是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通过完善评选机制,加大群众对青年文明号的监督力度,把青年文明号真正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几年来,一直把监督管理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从聘请特约监察员明察暗访到推出青年文明号统一社会监督日,从公布青年文明号投诉电话到开通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监督投诉网站,都是青年文明号活动寻求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机制的过程。
申报评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办法。凡新申报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必须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将申报单位的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及通讯地址、电子信箱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公示由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织实施,由组委会将全国的所有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单位名单集中在公众媒体(如报纸、网络等)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公示原则上每年度组织一次(今年申报评选全国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公示名单见本报4月2日3版)。据了解,全国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将通过自行公示、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投诉意见以及组织特约监察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等有效措施确保公示制最终落到实处。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热心参与,积极反映情况。这不只是给全国青年文明号挑毛病,更是对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关心和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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