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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旧城改造陷入重围,导致市政府打算收缩旧城改造战线(当是部分放弃的委婉说法),与毕节市政府施政无力、软弱可欺关系极大。而施政无力、软弱可欺则种因于未能依法行政。
建造纪念馆国家有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是政府行为,公民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更与城市改造无必然联系。可是毕节市政府却在“钉子户”的无理要求前退让,导致修改原 规划设计,耽误工时两年。
“拆一补一各计各价,互补等级结构差价”是全国通行的拆迁补偿原则,于法有据,公平合理。毕节市政府为什么不坚持原则,却任由企图发拆迁财的“钉子户”漫天要价,阻挠旧城改造?
总之,毕节市政府有十分充足的法律依据和行政能力依法“摆平”这些“钉子户”。
毕节市政府也曾试图以强制手段治理这些“钉子户”,排除旧城改造的障碍,却由于程序不合法或轻视法律而连遭败绩。政府在与“钉子户”的诉讼中的失败,导致了政府进一步的退让。这些失败和退让又助长了“钉子户”的气焰而得寸进尺,步步进逼。
当前的西部开发,建设正未有穷期,拆迁必多,愿西部各地勿蹈毕节覆辙。
毕节旧城改造煮成夹生饭留给我们的教训是:违法行政手段再强硬也是苍白无力的,最终是要失败的,而依法行政则是行政能力的倍增器。只有依法行政,政府才有威信,有威信方能令行禁止;只有依法行政,守法公民才拥护,拥护自然乐于服从,只有依法行政,不法之徒才畏惧,才无缝隙可钻。
依法行政并非仅是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它更是对政府权力有力的支撑。
依法行政才有力量!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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