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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一声声正义的枪声,划破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场寂静的天空,在惊飞了一群群雁雀之后,将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重庆法院判决并核准,任伟、石昌全、蒋勇、张春平、秦辉、梁晓东、刘成珍、黄长林、谢兴勇、肖坤、陈史年、姚安平、范率志、吴代云、杨立彬、徐中成等故意杀人、拐卖妇女、儿童、抢劫的33名死刑犯的罪恶之躯送入了地狱;这一天,重庆市院二、四分院提起公诉,重庆法院判决并核准的22名故意杀人、抢劫的死刑犯也同时执行了死刑。
这是重庆市司法机关在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以来进行的又一次打黑除恶集中行动。此举极大地弘扬了社会正气,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以任伟、石昌全、蒋勇等人为首的“猪头帮”,为了达到垄断重庆市渝北区两路镇屠宰场猪头生意的目的,多次邀约其他团伙成员,共谋采用致伤、致残他人等暴力手段,赶走在渝北区两路镇做猪头生意的唐治贵、唐治明、唐清平等人。之后,任伟等准备了单筒式猎枪和双管猎枪各一支及子弹数发,还有杀猪刀等凶器,先后将唐治贵、邓浩二人杀害,同时致唐清平、邓洪二人重伤。这个臭名昭著的“猪头帮”犯罪团伙,激起了社会的公愤。
罪犯田应波、张元海伙同汪木宏、田中,于1997年5月下旬窜至重庆市万盛区盗窃摩托车、汽车未果后,四人共谋杀害出租车驾驶员,抢劫出租车后再行销赃。随后四人选择了作案地点,准备了杀人凶器并进行了具体分工。同年6月1日凌晨1时许,汪木宏骗乘李凡驾驶的出租车,途中搭上田应波、张元海、田中。当车行至一铁路涵洞时,坐在驾驶员身后的田应波喊驾驶员李凡停车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特制绳索套住李凡的脖子,并与张元海共同猛勒李凡的颈部,致李凡窒息死亡。杀人后,田应波搜走李凡身上的现金人民币100余元,BP机一部。田应波等人还将李凡的尸体抬到出租车后排车厢,张元海继续勒住李凡的脖子,田应波踩住李凡的身体,由田中开车抛尸于綦江县三江镇五里渣场。
任伟等55名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由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二、四分院从重从快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从速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使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重庆市检察院所属分院一季度起诉了多起黑恶势力团伙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为维护重庆的社会政治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张琦 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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