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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苏云 记者 钟江 实习生 苏险峰) 近日,四川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查究的范围包括:因官僚主义严重,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不及时排查、化解、处置不力,以致发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聚众闹事、非法示威游行、阻断铁路 、公路干线、打砸抢烧等重大群体性事件;因管理不严、有章不循,致使发生影响恶劣的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地方、单位及部门。
今后,将由省综治委下达《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接到《通知书》的市、州综治委,要对查究对象作出相应处理。有关责任单位,要对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在一年内取消被评为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和工资档次;在治安面貌改变以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进的资格;受到处分的,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等等。返回主列表(Return to Main 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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