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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报见习记者蒋燕飞 通讯员文敏报道 近日,南宁市委监察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医药管理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对南宁市各大医疗机构及各大医药公司、药品生产厂家之间的医药购销进行调查,重点打击医药购销中存在的收受回扣和商业贿赂现象。
去年以来,国家连续3次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自治区物价部门也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对阿昔洛韦片等120种国产药品零售价进行调整降价幅度达30%,同时还制订了最高限价, 规定药品经销企业不得突破。但是,4月22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近10家药店发现,除国营药店外,很多私营药店对自治区规定降价的一些药品并未降价,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实惠。为什么国家一再发文降价,却并未让消费者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呢?
据业内人士分析:一是因为对降价药品宣传力度不够,绝大部分消费者并不知道哪种药已降价,一些药店便钻空子不降价或少降一点蒙混过关。二是因为还没有相关的法规来约束,有关部门不能依法处罚。
为此,记者采访了十几位正在购药的消费者,只有一位能说出3种降价药品,有4位能说出一种降价药品,有的知道120种降价药品多为感冒消炎药,但却不知道具体药名。而药店售货员虽知道本药店摆卖的降价药品,却从来不向消费者说明。对此,家住建政路的梁先生建议,各药店是否能把所经营的降价范围内的药品列表公布,让购药者心中有数。
为此,南宁市监察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医药管理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工商部门还设立了举报电话:5514099、551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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