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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4日讯(记者李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今天被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指出,“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在总结地方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迫切需要的”。
张维庆认为,在未来几十年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是重大而艰巨的,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实施很不平衡,有些地方开展 工作比较困难,刁难、阻挠计划生育干部执行职务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有些地方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不够,难以形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三是有些地方存在计划生育干部滥用职权、以罚代管现象,需要用法律来规范、约束执法人员的行为。
据悉,生育调节是本法的核心内容。生育政策十分敏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混乱。因此,该草案的规定既明确了国家基本的人口与生育政策,又肯定了各地方、各少数民族现行的具体生育政策。该草案还体现了与地方立法相衔接,充分照顾各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方面的特殊情况的特点。
草案对建立社会抚养费制度、保障公民生育权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奖励与社会保障等也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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