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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上海华海电脑电器有限公司因在生产与销售电脑时非法预装微软软件,被美国微软有限公司推上被告席。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28万元,并登报致歉。同时,该院还作出民事制裁决定书,对被告销售的电脑予以收缴。
前年和去年,美国微软公司两次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市场调查。该所先后三次 派员到被告的销售分部购买了1台爱国者366电脑,2台世纪风PⅢ550E电脑,购机过程均由上海市公证处公证员进行现场监督。其中,“爱国者”电脑在公证员的监督之下开机检查软件,“世纪风”电脑在购买当日被送往苏州质检站进行Windows98、Word97、Excel97、PowerPoint、Outlook、Access97、Office97活页夹等软件,且上述软件均无许可协议、正版光盘。去年12月12日,工商徐汇分局曾对被告在销售的另外5台电脑中安装Windows、Office软件的行为出具了《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
庭审中,被告承认在生产、销售电脑时预装了上述软件,但辩称这是应购买者的要求安装的,且属员工的个人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地点销售的计算机内安装的Windows、Office软件序列号完全相同,这表明被告的非法复制行为不是偶然发生的,其侵权故意是明显的。同时,被告的销售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是代表公司向客户销售计算机,所出具的发票亦盖有被告的发票专用章,其销售行为是职务行为。因此,被告应对其销售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义 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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