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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邹高翔 通讯员朱香山 刘洁辉)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有64名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6亿元。这是记者从昨天广东省检察院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今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反贪力度,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40件606人, 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1%和14·6%,其中大要案390件,占立案总数的72·2%。这些案件体现出以下特点:
贪污贿赂大要案比例上升。有6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立案侦查,(含一名厅级干部),比去年同期增加45·5%;查办100万元以上的大案5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8·9%。
“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人员犯罪案件数量增多。全省共立案205件223人,比去年同期上升36· 6%和28·1%。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全省共立案侦查行贿案件32件33人。
“追逃”工作取得成效,从去年年底至今年3月,全省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64名,追逃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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