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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18”海难发生后,涉嫌肇事船只“通宁3”号自4月19日到4月22日与其隶属公司————南通通宁海运有限公司的通话笔录,记者通过多方渠道于昨日获得,现整理公布如下:
4月19日多次询问沉船船员情况
4月18日“通宁3”号逃离肇事海域后,于4月19日早晨第一次与公司通了电话,其内容为:“通宁3”号昨天上午与南京籍货轮“四通888”号相撞,目前船损严重。当时双方通话时并未谈及撞船原因。
下午,公司拨通了船主林载访的电话,得知18日1时23分,“通宁3” 号在深圳大鹏湾三门岛附近10海里处与“四通888”号相撞,“四通888 ”号11人落水,2人被‘运泰568’号相救;当天晚上,“通宁3”号船主林载访再次来电告之“通宁3”号现位于大星岛,船首已坏无法航行;20时30分,林再次来电询问“四通888”号船员情况,公司回答已全部救起,并要求林去海事部门自首。
4月20日询问自首后会如何处理
4月20日凌晨6时37分,“通宁3”号船主林载访来电告之,现船已在福建平潭,同时询问“四通888”号船员情况,公司仍回答全部救起,希望他们立即自首,后来林又问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处理结果会是怎样,公司回答只有经济赔偿问题。9时15分,林载访来电质问:他的电话号码是不是公司告诉了深圳海事局,当时公司回答是,并反问公司让他们去海事部门自首,为何不去?对方答已用电话向苍南县龙港航管所讲过。16时30分,“通宁3”号船主林载访来电告之船已到家,现停在苍南县联运公司龙港管理所第一码头,而且他们已找过所长;20时20分,林载访用自家电话和公司谈了近10分钟,公司要求其写“4·18”海事报告,林答应21日传来。
4月21日林载访不接公司电话
4月21日12时20分,公司拨通林宅电话,一王姓小姐接了电话,当时公司询问林的情况,并让王姓小姐转告林速将海事报告传来,同时让林去海事部门投案自首,同时告之深圳海事局唐姓官员的电话,让林向唐汇报“4·18” 情况;当晚公司再次打电话给林宅,一女子接了电话,公司让其转告林,若再不合作,一切后果自负。
4月22日答应将海事报告传来
4月22日早晨8时30分,公司再次打电话到林家,一王姓男子称林不在,公司要求王姓男子转告林,立即去当地海事部门报案,并迅速将海事报告传真过来。王姓男子称:下午可以传来。(文/南京晨报记者 潘瑞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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