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敦促一切刑事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后,通海县公安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了两部检举、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严打”氛围。4月18日22时,一重大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慑于“严打”声威,主动到通海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1999年11月由昭通流窜到通海县纳古镇打工,与纳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