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讯 “五一”前夕,非法收购、倒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周方华,被邕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自2000年2月以来,扶绥县人周方华与一名绰号“四眼仔”的越南同登人做野生动物交易,非法从边境购得穿山甲、巨晰、猴面鹰、蛤蚧等珍贵、濒危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别藏匿于其在邕宁县大沙田开发区的家及3户居民家中,伺机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去年底,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