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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多月前,哈尔滨市民李巍花26万元从他人手中买下一所私人住房,没想到花钱买来一连串谜。
去年11月15日,李经朋友介绍,从谷志鹏手中买下地处汉广街一居民院中带车库的平房,打算开洗车房。两人没通过房管所,私下签了协议,讲好26万元里不包括更名手续费,事后再由李花钱办理,谷便把所有权为儿子谷清泉的《房屋所有权证》交到李手中。第二天 李就搬进此房,没想到当天开发这片居民区的金世纪开发公司负责人王刚找到他说,这所房子是该拆的房子,原房主已动迁搬走,根本不是谷清泉。该房现在没任何手续,原来暂时让谷志鹏住着,随时都可能拆掉。
记者查验李巍手中的《房屋所有权证》,见上面印有:“哈房权证南字第00017966号、房屋所有权人:谷清泉、房屋坐落:南岗区汉广街43号、砖木1层、建筑面积:114.24、建成年份:1958年、填发日期: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填发单位盖章处盖有“哈尔滨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发证专用章”和“南岗房产交易徐秀兰”的印章,并附有房屋平面图。可当记者按该证上的房屋位置找到汉广街43号时,发现该号竟是一处于高层居民楼一楼的“国营高新药店”。据一营业员介绍,早在1999年前就有这家药店,并且一直是汉广街43号。记者看到药店的格局也与房权证上的不符。
记者发现这一带门牌号较为规范,没发现重号现象。而李巍买的房子又在哪儿呢?经他引路,记者在距此约500米远(隔一交通岗)、门牌号为汉广街63—1号的院里,看到了他买到的没门牌号的平房,房前已被人用砖砌上与房一样高的砖墙,根本进不去(据李讲,因此房将拆,墙是开发公司于去年11月27日砌的)。此房四周都是新盖起来的居民楼。李巍说:“当时只是口头与谷志鹏核对门牌号,没想过房权证上的号竟然会不对。”
李巍所持房权证是真是假?记者与李巍一起来到南岗区房管所,该所书记程万鹏(音同)说:“这个证上有防伪标志,是我们所发的,是真的。”记者问为什么按上面地址找到的是药店?程说,这个房证就是那个平房的,与药店无关,这是动迁后留下的房子,开发公司卖给谷志鹏的,是他办房权证时自己填的号。
房权证是真的,但拿着证又确实找不到房子,要拆迁的房子怎么会有1999年填发的房权证,且与别的房子重号?这个找不到对应房屋的房权证当时是怎么发下来的?一连串的谜!
记者随后了解到:动力警方已将此事定为谷志鹏诈骗案,并于去年11月28日立案。目前还在处理中。本报记者鞠红梅贾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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