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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法轮功”痴迷者为“圆满”残杀害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09日16:55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5月9日电 (记者邓苏勇)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法轮功”痴迷者兰云长,为了所谓“升天圆满”,日前将年逾八旬的亲戚韦少明残酷杀害,制造了“法轮功”邪教的又一起人间惨案。

  4月16日19时许,痴迷“法轮功”已3年的兰云长按照几天前的“梦中指示”,来到同村表伯父韦少明家,趁他低头烧火不备时,操起斧头从背后朝韦少明脑袋猛力敲击。老人应
声倒地,头部溢血,于第二天上午10时去世。

  今年33岁的兰云长是大巷乡珠玉村富用屯人,于1998年2月迷上“法轮功”,他白天阅读“法轮功”书籍,晚上“打坐”练功、潜心“修炼”,从此不再干农活。

  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当地党委、政府对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从“法轮功”的控制中解脱出来,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并且帮助他解决家庭困难。然而,由于中毒太深,兰云长认为不能背叛“师父”,必须按“师父”的“旨意”去修炼“法轮大法”,才可以“升天圆满”,仍然坚持偷偷修炼“法轮功”。

  据兰云长交代,4月上旬他接连做了好几个怪梦。梦中,一个“白发老人”对他说:“你差一点就‘圆满’了,但还要找一个人做伴,就可以‘升天圆满’”,并告诉他:“同伴”现住在“洞”里,是兰云长的“亲人”。”兰云长认为,这是“师父”李洪志在点化自己,并“悟”出“同伴”就是上洞屯的表伯父韦少明,决定帮韦少明解脱人间的痛苦,“度到天上去”。

  酿成惨案后,兰云长终于幡然醒悟,于第二天下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对自己因痴迷“法轮功”而杀人深表忏悔。

  兰云长杀人事件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据当地村民介绍,兰云长在练习“法轮功”前,养猪、养鱼、种果,样样在行。事发后,一位老人对记者说:“我们怎么也想不到,他会去杀害亲表伯父。这都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造的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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