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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然)今年石家庄市环保总体目标是空气污染指数Ⅲ
级及好于Ⅲ级天数达到300天,其中Ⅱ级天数达到60天。这是记者5月8
日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得的信息。
省城空气污染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今年省城将继续实施以空气
污染治理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省城大气煤烟型污染的特点,省
城特地加强了煤炭的管制,硫份超过1%的煤炭及制品被禁止销售和直
接燃烧。要求火电厂、热电厂在市区内的电厂锅炉全部安 装静电除尘装
置,并具体规定年内要削减烟尘排放量9733吨。17家重污染企业要求安
装在线监测仪,并制定实施办法,对未按规定安装的企业将进行处罚。
集中供热方面,计划在二环路以内新增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其中一
环内要拆除全部采暖锅炉,实现集中供热。辛集市、鹿泉市、晋州市、
藁城市、新乐市、正定县、井陉县、栾城县、平山县、矿区年内将实行
空气质量周报制度。此外,在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相
关的措施也有了具体规定。
在加强大气治理中,一些污染企业将被搬迁或关停。据悉,自强路
供热站将于年内搬迁,湾里庙热源厂今年也将停止使用,于2002年搬迁。
对石家庄热电厂(西厂区)、石墨电极厂等26个污染大户年内也将制定
并实施搬迁、停产计划。全市27个规模较大的饮食服务单位也被要求限
期治理油烟污染。
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治理方面,石家庄市将成立岗南、黄壁庄水库
保护专门管理机构,取缔库区经营性旅游项目,对水库实行封闭管理,
同时加强对重点流域企业的排污管理,对流域内51家重点企业要求安装
污水连续监测或监控装置,对不按要求安装的企业将进行处罚。
据介绍,今年环保各项工作实施的责任已经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
石家庄市监察局将会同环保局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落
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监察,对未按要求落实或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
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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