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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0名打工仔被香港“老板”罗成秋以赴香港打工为名,骗去钱财10余万,然而,在罗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钱取保候审期间,他们居然再次听信罗,继续交钱准备赴港。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罗成秋有期徒刑10年。
35岁的罗成秋原籍广东省阳春市,1983年赴香港定居。1998年8月,罗经人介绍,认识了郑某和华某。罗自称有办法办理赴港劳务输出手续。每人需交1.5万元人民币的“手续费 ”。同年9月至10月间,罗成秋在阳春市、舟山市先后收取华某等10人共10.5万元。
10月24日,罗成秋因涉嫌诈骗被舟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其部分财物也被扣押并发还给华某等人。随后罗取保候审。
在取保候审期间,罗又给华某的父亲打电话,谎称公安机关抓错了人,坚称确有香港公司招收劳工,可以继续为华某等人办理赴港劳务输出手续。天真的华某等人又听信了罗的花言巧语,再次双手奉上“手续费”8.5万元,并约定1999年1月6日办好赴港手续。
随后,罗以各种借口推迟赴港时间,直到3月8日,罗电话通知华某等人,谎称手续已办妥,要求华某等人到广州集合。华某等人依约到广州,罗成秋却不露面,还将手机、BP机都关掉,从此“人间蒸发”,华某等人发现上当,方向公安机关报案。(袁荣杰 黄湘 梅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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