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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本报刊登的《“黄金周”日记》一文中有这样一部分——“这就是‘文明号’?”反映了车号为鲁A43458大宇高速客车运行中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该报道立即在山东交通济宇高速运业有限公司产生了强烈反响。该公司对本报的舆论监督表示感谢,并对乘坐当日客车的全体乘客表示歉意。
5月8日上午,该公司把“这就是‘文明号’?”一文放大复印,张贴在公司最醒目的 公示栏内,并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在会上宣读了“这就是‘文明号’?”,大家对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1、作为省内最大的高速运业公司,出现这类问题,不仅损害了公司形象,更损害了山东运业形象。通过这件事,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如何保持青年文明号风采”大讨论,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漏洞。2、按照“谁给文明号抹黑,就砸谁的饭碗”的原则,公司将对该车乘务员解除劳动合同,该车驾驶员被停止工作,重新培训。
同时,该公司还分别召开了管理人员大会和全体职工大会,原文宣读“这就是‘文明号’?”,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问题在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检讨。(本报记者 孙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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