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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临清讯 4月13日,记者走进双力集团临清电机厂二分厂,发现这个已停产3个多月的企业又有了生气:工人陆续上岗,厂区正在绿化。厂长刘振忠说,临清市法院“租赁经营,收益抵债”的还债模式,不仅帮助企业妥善处理了债务纠纷,而且使企业“复活”。
今年初,临清市法院受理了临清重型汽车改装厂诉双力集团临清电机厂和其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电机厂二分厂担保合同追偿纠纷一案。经查,改装厂于1999年和2000年先后 两次为二分厂担保贷款共50万元,二分厂到期没有偿还,改装厂为其代还了全部借款。改装厂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担保借款本金及利息。
负责办理此案的经一庭庭长张希平认为,此案案情虽不复杂,但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会带来一系列的负效应。二分厂规模不大,已处于停产状态,如果再拿走其50余万的财产设备还债,势必雪上加霜;电机厂与改装厂也必然会由此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市法院同时了解到,二分厂的产品市场前景看好,只是苦于没有资金难以运转,而改装厂是这个市的骨干企业,资金雄厚。
能不能抛开“欠债还钱”这一惯例,找到有利于双方企业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新路子?张希平经过缜密思考,大胆提出了“租赁经营、收益抵债”的设想,得到院党组和双方的支持。3月26日,市法院向两企业下达了民事调解书:电机厂用二分厂的企业财产,以租赁方式交改装厂生产经营使用8年,期间收益抵偿欠款;在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改装厂使用二分厂职工148人。(记者 齐军 通讯员 张同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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