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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的一天夜里,位于市中心的一家歌舞厅的霓虹灯还在闪烁着,里面不断传出嘈杂的人声。里面的人在制造着欢乐,但谁也没有觉察到即将发生的一起枪杀案件已有了前兆。
零时,两辆出租车疾驶而至。随着车门的打开,五男一女从车上跳了下来,其中一男子走进歌舞厅。不一会儿,两个人跟着那男子走出歌舞厅。
歌舞厅前很快爆发了激烈的争执。在一片争吵声中,忽然“砰”的一声尖利的枪响,镇住了所有的声音。短时的寂静后,喊声响起:有人被打中了……
祸 起
1999年6月,家住河东区的女青年冯枚,中学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到了结婚年龄时,冯枚经人介绍认识了东丽区做煤炭生意的男青年刘刚。冯、刘二人在交往中感情日渐深厚,并正式建立了恋爱关系。1999年11月,刘刚在本市和平区租房与冯枚同居了。
两人同居期间,刘刚以做生意为由先后向冯枚借了24000元。刘刚为找家里多要些钱,便在借钱后给冯枚打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
同居生活中,冯、刘的矛盾在一连串大大小小的争吵中越积越深,最终导致了分手。分手时,刘刚还没有归还欠款。
冯枚与刘刚分手后又结识了齐晓东,两人的关系很快便变得十分密切。一次,冯枚对齐晓东说起刘刚欠她24000元的事,齐晓东夸下海口,答应为其讨回。
讨 债
2000年6月上旬的一天,齐晓东找到刚刚坐完15年大牢的王明青,要求其为冯枚讨债,并答应事后付酬金10000元,王立马答应了。随后,王明青纠集了曾犯有流氓、抢劫、强奸等罪,分别被劳教和判过刑的社会闲散人员刘军、张宏伟等人一同讨债。
6月12日晚,王明青、刘军等和冯枚一块吃饭,忽然,冯枚的传呼机响了起来,原来是刘刚约冯枚晚上10点在海河中学门口见面,商量还债之事。这个约定给王明青等人的讨债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夜里,当刘刚乘坐的出租车行至河东区中山门附近时,刘军等人趁机将车拦住,刘军打开车门一把将刘刚拽下,接着,雨点般的拳头便落在刘刚身上。被打蒙了的刘刚在他们的逼迫下,带刘军等人回家取钱。刘刚家人吓坏了,刘父连连作揖,答应尽快准备现金还债。但没得到钱的刘军等人哪肯罢休,他们将刘刚作为人质带到了南开区一家洗浴中心内看管起来。
内 讧
2000年6月16日,刘军等人带刘刚回家取钱,刘父将东凑西借来的9000元给了冯枚,并答应次日再给11000元。刘军拿到钱后,动了独吞8000元的心思。王明青得知此事后极为不满,便打算报复刘军。当晚11点左右,王明青打电话约来了相熟的李宁,并叫上尚永平、王亚麟等同路“朋友”一起参加报复行动。李宁来时带来了一把霰弹火枪。夜里零时许,王、李等人分别乘车窜至本市四平道一家歌舞厅门前。此时,刘军正挟持着刘刚在歌舞厅内。刘军被叫出歌舞厅后,张宏伟也跟了出来,很快一场殴斗便开始了。殴斗中,张宏伟忽然看见尚永平右手持枪搂住了刘军,他上前夺下枪来跑了出去,王亚麟随后追了出去,张宏伟这时端起了枪……子弹击中了王亚麟,王亚麟在肝、肺、右肾破裂下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网恢恢,案发后,张宏伟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审 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宏伟故意杀人一案。张宏伟在殴斗中开枪射击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张宏伟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宏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在本市4·23“严打”公判大会后,依据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裁定,对其执行了枪决。王明青、尚永平曾被判刑改造过,李宁也曾因私藏凶器被劳动教养,均系累犯,他们不知悔改,又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刘军、齐晓东等人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犯了非法拘禁罪。法院依法对张宏伟以外的其余案犯均作出了罚当其罪的判决。(本报记者吴阿娟 通讯员古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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