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汶上5月10日讯(记者 张宏磊)汶上县一名司机,酒后驾车在繁华路段连撞11人,导致4人死亡。今天上午,这一特大交通肇事案在汶上法院开庭审理。
经检察机关查实,去年11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邵东华违规酒后驾驶一辆车号为“鲁HA5893”农用货车沿汶上县城南门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农机大楼时,将前方顺行的人力三轮车撞倒,致骑车人陈庆奇和乘车人李某受伤,后陈庆奇抢救无效死亡,随即该车又窜至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