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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辛冬妹记者李承才)江西省宜丰县充分发挥乡村调解组织作用,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目前全县已实现了无政治案件、无车匪路霸案件、无流氓帮派恶势力、无集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恶性纠纷械斗的“五无”目标,成功地打造出社会“稳定器”。
近年来,宜丰县针对农村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创造性地确立了“调解队伍建在工作前,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在全县16个乡 镇205个乡村建立调解组织,每个乡设立调解中心,每个村设立调解委员会,每个村民小组配备1至2名调解员,每10户农户设一名纠纷信息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调解网络,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发现,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新昌镇窑前村村民蔡某和冷某原是一对好邻居。去年,蔡建新屋与冷因宅基地发生纠纷,双方子女各不相让,扬言要用武力解决。村调解信息员得知情况后,立即上门做调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两家人坐到了一起,心平气和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宜丰县的调解组织都是由各级各部门的得力干部组成,其触角伸向农村的各个角落,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筑牢了一道防线,基本上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升级,小事不出村组的综治目标。据统计,去年以来,该县调解各类纠纷近2000起,调解成功率达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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