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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连祥赵津)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年6月30日起,本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包括驻津单位)将开始实行“门诊、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并统一使用由本市卫生局印制的“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及“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清单”。届时,每位门诊患者的药费、检查费将清楚地显示在一张单据上,住院病人则每天都可以看到自己当日用药和检查的各项费用,真正做到“明明白白看病”。
即将开始实行的费用清单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重点记录药品、化验项目的“门诊费用清单”,此单为一联,只作为病人当时核对使用。第二类是“住院费用清单”,此单为两联。患者签字后,一联由医院入账并存入病历收费档案,另一联由病人自己保存以便核对。各医院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必须当日结算,住院患者当天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及时记入病人账户,核对后将每日费用清单交给患者。对于住院时间较长、病种单一及病情较稳定的病人,根据病情及治疗方案,与患者协商后,可以每日提供也可以3-5天提供一次。但提供内容必须是连续的,让患者能看明白。对于清单上有疑义的地方,患者在咨询记费项目时,医院必须作出明确解答。患者出院时,发现有与费用清单不符的收费,有权拒付。各医院费用清单均由市卫生部门统一印制,并盖有“天津市卫生局费用清单专用章”,各项费用输入微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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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制最早在山西省实施,获得了患者和医疗机构的一致认可。本市近年来涉及收费问题的医疗纠纷逐年增加,占全部医疗投诉的80%以上。从今年年初起,天津市第三医院和红十字会医院试点实行“一日费用清单”制。据第三医院负责人介绍,“一日费用清单”制实施半年来,医院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第三医院半年来的病床使用率大幅度上升,物价信访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5%。医院“搭车开药、检查治疗”和记错账的现象彻底消灭,同时有效地监督了医院物资购入环节的不正当行为。而此前,本市儿童医院已经在住院病人中每三天核对一次“费用清单”,南开医院、天和医院等多家医院的个别科室也实行了“一日费用清单”制,均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据市卫生局介绍,本市此次“费用清单”制的全面推行,将为本市陆续推行的医疗机构药品收支两条线、药品招标采购等一系列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奠定基础。记者马连祥 赵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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