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永奇)本报5月10日刊发题为《医院合作创收 患 者叫苦不迭》的报道后,目前事件有了初步结果。5月10日,保定市二 医院分院赔偿患者小刘3000元。
今年3月,患者小刘因对二医院分院做包皮手术过程与广告内容不 符以及药价乱收费问题,向保定市南市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南市 区消协对此事进行了多次协调。
保定市二医院分院院长张亚彬告诉记者,小刘投诉的这些问题主要 是由于他们合作的福建人小陈操作而产生的,但现在事情到这种地步, 小陈却不露面处理。这3000元的赔偿金是医院拿出的,他们对患者的态 度是负责的,与小陈合作的包皮科已经撤销。张院长表示,他们已经掌 握了小陈在保定市其他医院开门诊的情况,还会找小陈交涉。
据了解,南市区工商分局已经开始对该院是否违反有关法规的情况 进行调查,并扣押了价值万元的治疗包皮的激光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