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5月12日消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昨天联合发布通告,敦促违法犯 罪人员投案自首,并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希望各界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有关部门视其程度将予以200元至20 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通告说,所有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01年6月30日前到 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彻底交待违法犯罪事实,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
通告指出,凡在通告规定期限内到本市各级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 罚。
通告指出,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到公安政法机关投案自首,或顶风作案,继续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人员,将依法从 严、从重、从快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