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聂广鹏)一项旨在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的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日前在新乡市付诸实施。这是该市政府为盘活国有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土地使用行为所采取的重大改革,标志着该市国有土地管理从此跨入有序、规范的运行轨道。
城市土地是一笔巨大的国有资产。据悉,该市城区面积60多平方公里,土地资产约值百亿元以上。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该市市区建设用地存在着多家供地、多头管理的问题。 一些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用土地自行招商,随意开发,引发土地开发利用无序竞争,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影响了城市建设和发展。
所谓土地收购储备,就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通过征用或依法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对因闲置、低效利用、旧城改造等原因需要盘活的土地予以储备,把城市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并根据经济发展走势和城市建设需要,制定出定量、定向、定地块的年度供应计划,抓住土地供应的源头,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搞活土地二级、三级市场,促进土地市场的规范运作,形成“收购—储备—开发—出让”的良性循环运行机制。
该储备制度重点对房地产用地市场进行了规范: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从土地储备库中提供,然后以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收购储备的土地由规划、建设部门审查、办理有关手续后,按年度供地计划和市场需求进入房地产市场实施招标、拍卖;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中标后与市土地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市有关部门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文件,为中标单位办理立项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为搞好土地使用制度的这项重大改革,该市专门成立了市土地资源管理委员会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研究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土地资产运营的政策、规章,做好土地前期开发、招商洽谈、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收购、储备、出让信息。(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