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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广告内容虚假夸大,擅自编造一套保健食品或保健药品的营养理论误导消费者,食品、药品广告以医疗机构、医生、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宣传……看来有的媒介广告也不够“遵纪守法”。昨天下午,省工商局通报了近期对省、杭州市主要媒介广告监督检查结果。
作为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最近,省、杭州市 工商局专门组织力量对在杭的省、杭州市29家主要媒介近一个月内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广告7.8万余条次,结果表明,媒介广告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少数违法违章广告。
据介绍,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章广告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为多。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是片面夸大产品功效。某口服液就在广告中宣传能使人长生不老,服用后可“有效阻止衰老”;违法药品广告则不科学宣传药品功效,反以患者名义作证明,如某灵芝宝除违法宣传治癌功效外,还以癌症患者的名义证明药品功效;违法医疗广告主要是超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宣传保证治愈和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如:“一次性治愈”、“糖尿病不再是终生病”、“攻克乙肝、肾病”、“轻轻松松治癫痫”等。
此外,非药品广告宣传疗效、房地产广告宣传保证升值等违规现象也有发生。(本报通讯员沈省文 本报记者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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