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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回听到吴翔的名字,是在“世纪贼王”张子强受审期间,他是张子强案合议庭的三名成员之一,其他两位分别是广州市中院的副院长和庭长。张子强案3万余字的判决书,就是由吴翔草拟的,这份判决书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刑事判决文书的范本之一。
在广州中院,吴翔是个出了名的办案能手。可记者在广州中院审判大楼一间普通的办公室里见到吴翔法官时,他正在看一本法律专业书,看上去更像一名儒雅的书生。
吴翔说他是受父亲的影响走上法官之路的,吴父在江西从事法律工作,总希望儿子“子承父业”,于是吴翔在高考填志愿时“被迫”选了法律专业。1988年从厦门大学毕业后,吴翔被分配到广州中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审判长,1999年挂职到花都区法院任副院长,现任广州中院团委书记,期间还曾在广东省高院工作过。说起自己的人生经历,吴淡淡地说人无论在哪都该做好该做的事,也没觉得自己怎么样,只不过是机遇好一点,这次获评“杰青”亦然。
在谈到审判张子强案时,吴翔说,那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光卷宗就有100多册,为吃透案情,他与同事一起加班加点,熬通宵、放弃节假日都是常事。长达9天的庭审,吴翔也经历了一次全面的考验,在案件审理的后期,吴翔已是异常疲惫,是靠着意志力才坚持到最后的宣判。
吴翔是个极讲原则的人,记者采访时,他认为不合适说的,无论记者怎么软磨硬泡,都得不到片言只语。他说他判案时也是这样,无论多熟的人,都不能影响审判工作。有一次,一位熟人为当事人出面请他吃饭,他到场后发现“有情况”,马上悄悄地用自己的手机CALL响了自己的BP机,然后“理直气壮”地说有“急事”,马上走了。
作为广州中院青年法官中的佼佼者,吴翔不仅政治过硬,业务出众,也爱“玩”——喜欢打牌、下棋和球类运动,喜欢看球、看书,喜欢思考,吴翔说他理想中的法官是:脱下法官袍,也有一个精彩的人生!(新快报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粟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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